東京都美術館開館100周年記念【14回東京現展】趙玉燕〈熾烈〉論火中的身體,與人何以不能只是自己

論火中的身體,與人何以不能只是自己

——趙玉燕〈熾烈〉

 

撰文:王穆提(WANG MUTI)

人最難理解的,不是寒冷,而是火。寒冷尚可使人退,火卻總逼人近;寒冷叫人收縮,火卻使一切邊界都動搖起來。人看見火,總不免同時生出兩種相反的心思:一方面想靠近,因為火有光,有熱,有一種古老而近乎母性的召喚;另一方面又想後退,因為火從不真正屬於人,它一旦過盛,便不再照明,而開始吞噬。故我每見以火為題的作品,總不先問其畫得像不像火,而先問它是否真讓我感到:火不是景象,而是一種存在狀態。 趙玉燕這件〈熾烈〉,於我眼中,正是這樣一件作品。它不是在描繪火焰,而是在描繪被火所佔據的身體;更準確地說,它畫的不是一個在火中的人,而是一個已經與火難分彼此的人形存在

畫面中央是一具近乎等身比例的人體形象,從幽暗背景中浮現,其軀幹、手臂、髮流與輪廓皆如火舌般翻捲、延伸、逸散。這人形並不被穩固地描繪成肉身,反而像由半透明的焰、煙與熱流臨時構成;臉部仍保有可辨識的五官,但其明暗被火的金黃、赭橙與焦褐反覆沖刷,使表情不再屬於日常肖像的穩定範疇,而更像一個面容正在生成,也正在耗損。背景以深灰、墨黑、煙紫層層積染,托出中央發光的身軀;右側一隻黑白翅面的蝴蝶,翅脈清楚,翅下紅點鮮明,與整體焰流形成強烈的異質對照;左下亦有一個較小的蝶形火影,像餘燼,也像另一重生命的轉喻。若只說這是一件「火中人像」作品,終究太淺;因為真正使它迫近人心的,不是火焰效果,而是它讓身體不再是固體,而變成一種被燃燒、被打開、被迫流動化的存在

赫拉克利特曾以火比喻世界的根本樣態。人們往往只記得他說萬物流變,卻忘了在赫拉克利特那裡,火並不是單純破壞性的元素,而是一種使一切存在都處於交換、轉化、生成之中的原理。若依此來看〈熾烈〉,則畫中的火並非附著在人形表面,而是人形本體的哲學條件。這具身體之所以令人不安,正因它不再允許我們把「人」理解成一個輪廓清楚、內外分明、可以被穩定命名的存在。它像在告訴我們:人不是一塊完成的石,而是一種正在燃燒的過程;不是先有本質,後有表現,而是其所謂的自我,恰恰就在這種燃燒、位移、逸散與重組之中暫時成形。火在這裡不是裝飾性的熱烈,而是生成的暴力:存在若要成其為存在,往往必先承受自己不再穩固的命運。

然而,若只以「流變」理解此作,又嫌太抽象。因為這件作品之所以高明,不在它讓我們知道世界會變,而在它讓我們感到:變化是有溫度的,有痛感的,有誘惑的,也是有代價的。 這裡我不禁想到巴舍拉。巴舍拉談火時,總強調火是最親密、也最危險的元素;火既是爐火,是夢,是童年的光,也是焚毀、狂熱與不可逆的力量。〈熾烈〉恰恰有這種雙重性。畫中的火並不完全像災禍,它也有某種近乎靈光的質感:金黃的邊緣、柔軟的煙流、近透明的焰膜,使整個人形帶有一種幾乎神話性的發亮。這表示火在此不是純然消極的焚燒,而更像一種把肉身從日常中提煉出來的過程;它讓人體失去穩固,也讓人體獲得了某種平常不可見的內在發光。這便是火的悖論:火一面奪走形體,一面也讓形體首次顯出其真正的脆弱與神祕。

而我尤其願意談這件作品作為水墨的意義。以水墨寫火,原就是一個極值得深思的媒材悖論。墨水本屬流、滲、暈、沉之物,傳統上更常與山水、雲煙、夜色、靜觀相連;火則屬躍、燥、裂、噬、升騰之物。趙玉燕選擇以水墨語言去承載火焰與燃燒的人體,實際上已經在媒材層面提出了一個極深的問題:熱能是否可以由流體來書寫?毀滅是否可以藉沉靜的筆法顯現? 正因水墨本身有暈開、滲透、拖曳與留痕的能力,它反而比許多直白的火焰描寫更能表現燃燒的本質。因為真正的燃燒,不是卡通式的火舌,而是邊界被一點點打散、輪廓被一層層鬆動、內裡與外部彼此滲漏的過程。從這個意義上說,〈熾烈〉不只是畫火,而是用水墨說明:火最深的本質,其實不是爆裂,而是滲入。

若進一步看這具身體,我以為作品最深的一刀,其實下在「身體不是容器」這件事上。多數時候,我們習慣把身體想成自我的外殼,以為內部有一個「我」,身體只是其臨時住所;但這件作品讓人難以維持這種想法。因為畫中沒有一個安穩地住在火中之人,反倒像是身體本身已經成了情感、慾望、記憶、創傷與能量的唯一可見形式。尼采一向反對把人理解成被理性統治的安定主體;在他那裡,生命首先是力,是衝動,是超越自身的生成。若借尼采來看,〈熾烈〉中的身體並不是被毀壞的身體,而是一個正在超出自己原有限度的身體。這超出當然不是輕鬆的,甚至帶有痛苦;但正因痛苦,它才不是廉價的昇華。畫中人形臉部的凝視、手指的張開、軀幹的半融解狀態,都使人感到:這不是一個平衡中的存在,而是一個在強度中被迫成為自己的存在。

這裡我又想到巴塔耶。巴塔耶談「耗費」時,從不把生命看成單純保存自身的機制;他反而指出,生命有一種超出功利、超出保全、傾向過剩、傾向燒掉自己的力量。火在此是巴塔耶式的:不節省,不克制,不服從用途。畫中的火焰沒有為任何實際功能服務,它不加熱食物,不照亮房間,不作為文明工具;它是純粹的強度,是一種把形體推向極限的能量。這正是作品所以具有哲學深度之處:它沒有把燃燒處理成英雄主義的勝利,也沒有處理成災難敘事的被害,而是讓燃燒本身成為一個存在問題——若生命本來就包含自我耗費、自我溢出的衝動,那麼人究竟是靠什麼維持為人?又是否正是在某些被燒灼的時刻,人才第一次看見自己不是整齊的?

然而,〈熾烈〉不僅止於火與身體,還有那隻蝶。蝶在畫中的出現極其關鍵,因為它賦予這件作品另一種細緻而致命的哲學對照:火是強度,蝶是脆弱;火是耗散,蝶是形式;火是不可止,蝶是瞬間之美。 但蝶又從來不只是脆弱而已。蝴蝶意味蛻變,意味從蟲到翼的不可逆轉,意味生命經歷某種封閉、瓦解與再組構之後,才擁有新的形態。於是,蝶就不只是畫面的美感平衡物,而更像火的另一個命題:若身體在燃燒中失去自己,那麼會不會也正因此,某種新的形態才得以出現? 這並非廉價的「破繭成蝶」勵志隱喻,而是一個更深、更危險的問題:變形是否必然伴隨損耗?蛻變是否不可避免地帶著毀傷?

我甚至願意在這隻蝶上讀到列維納斯意義上的「他者」痕跡。列維納斯提醒我們,真正的倫理不是從自我開始,而是從他者對我的要求開始。畫中這隻蝶如此輕,卻又如此清楚,像一枚不肯被火吞沒的異質存在。它既沒有融化為火的一部分,也沒有逃離畫面,而是與這具燃燒的人形保持一種極緊張的鄰近。這便使整件作品不只是內在激情的戲劇,也成為一則倫理寓言:在我最熾烈、最逼近自我耗盡的時刻,是否還有什麼異於我的東西,仍然停棲在我身旁,阻止我把世界全燒成我的同類? 那隻蝶像提醒人:火可以把一切轉為同一種顏色,但真正重要的事,往往是那仍保有差異、仍不肯被吞沒的微小存在。

從構圖上看,作品最厲害的地方,在於其整體動勢幾乎全由左下往右上斜向推展,人形與火流形成一個不穩定而持續擴張的力量場;然而這種斜向奔逸,卻被臉部視線與蝶的停棲暫時扣住,於是畫面始終懸在「將散未散、將崩未崩」的臨界點上。這種臨界感正是哲學性的。因為真正觸動存在的,不是完成,而是臨界;不是定型,而是那一刻一切還沒有結束、卻已經不能回頭。柏格森若在此,大概會說:這不是一個被切成空間片段的身體,而是一股持續綿延的生命時長,被強度逼到表面而成為可見。〈熾烈〉於是並非在畫一個事件,而更像在畫一種時間:一種高溫的時間,一種不能靜止、不能退回、只能繼續燃燒的時間。

趙玉燕這件作品之所以使我久久不能放下,正在於它逼我承認:人其實遠比日常所表現得更不穩固,也更熾烈。我們平時說自己冷靜、成熟、理性、完整,那多半是社會生活所需的表面秩序;但在人真正被愛過、被傷過、被召喚過、被迫面對自己時,常常不是如石般穩,而更如火般散。這並不丟臉,甚至也不是病態;它只是說明,生命原本就不是為了靜止而誕生。人有時之所以成為人,不在於能控制自己,而在於敢不敢承認:自己也曾經在某些時刻,被燃燒過,被打開過,被迫離開那個原以為可以長久住下去的「自己」。

所以我看〈熾烈〉,最終讀到的並不只是烈焰之美,而是一種更難承受的真理:人不是在未被燒灼時才最完整,反而常常是在被高熱逼近極限時,才首次顯出自己真正的輪廓。 火在這裡不是單純毀滅,而是揭露;不是只有痛苦,而是使隱藏之物終於露面。趙玉燕的高明,在於沒有把這揭露畫成說教,也沒有畫成宣言,而是用水墨那種本來偏向沉靜、含蓄、滲化的媒材,把熾烈這件事畫成一種既美、又危險,既透明、又不可逆的存在狀態。這樣的作品,便不只是「題目叫熾烈」,而是真正讓觀者在觀看之中,感到自身也被某種無以名狀的熱度微微燒到。

趙玉燕〈熾烈〉以水墨作為媒材,構築出一具介於人體、火焰與煙流之間的半生成性形象,作品最重要的成就,在於它將「火」由視覺效果提升為存在論命題。若依赫拉克利特的流變思想,畫中燃燒的人形不是被火包覆的主體,而是被火重新定義的存在;若從巴舍拉對火的物質想像學來看,火在此兼具親密與危險、照明與吞噬的雙重性,使身體成為一個既被揭露又被耗損的場域。尼采式的生成哲學與巴塔耶對過剩與耗費的思考,則進一步指出,此作所觸及者不是單純的激烈情緒,而是生命如何在高強度中超出自身形式的問題。畫面中蝴蝶的出現,更為整體引入蛻變、脆弱與他者性的層面,使燃燒不只意味毀壞,也意味某種不可逆的轉化。整體而言,〈熾烈〉不是一件描繪火焰之美的作品,而是一件藉水墨媒材悖論性地書寫「身體如何在燃燒中成為事件」的哲學性創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