彌勒菩薩說:許心似二現,如是似貪等,或似於信等,無別染、善法等是何義?唯識與中觀有何不同見解?
略答:此乃是彌勒菩薩說《莊嚴論》之頌也。爲證隱劣顯勝義之所引,然釋此頌意大有二類師:
一、楞伽、中、百論師(中觀師)以及經部尊妙音等義。
二、唯識論主護法菩薩義,中、百論師(中觀師)等疎得此頌意而難護法菩薩計心所可不離心王。
那麼,中、百論師(中觀師)等難為如何?
略答:此意難說:許心似二現,指陳已成立心現似見、相二分,或的意思是說現能取以及所取已成之義,如是似貪等指陳之義,所以說如是,似貪等的意思,指陳心復變似貪瞋等一切染法,或的意思是說似信等一切善法,此中似說言似心外所計實二分等法,所以說名爲似。無別染善法的意思,指陳心變似見、相二分,二分離心而無別有他法,再說心變似貪、信等,所以貪、信等離心之外無別染、善法,體即是心也。如見、相二分之故,說言心變似之故,所以了知從心變似貪、信等,並非別有心所。
那麼,此文意何?
略答:此文大又可以說,中、百論師(中觀師)等得此文又可以說,許心似二現的意思,彌勒菩薩既成立心似見相二分現了,小乘外道等亦許此義了如是似貪等的意思,重複彌勒菩薩成立如心似相、見二現,亦心似貪等信等現,而無別染、善法的意思,結成離心實在無別心所。中、百論師(中觀師)等如是得此頌意以之爲證,此難可離心而無別心所也。
那麼,中、百論師(中觀師)等如是得此頌意致此難的意思,是正確的?還是不正確的?
略答:中、百論師(中觀師)等對於該頌文意雖然顯說,然有所不正誤解而導致有此難也。
那麼,既如文得意,為什麼說是不正確的?
略答:該頌文意並非這樣的解釋,所以說不正確也。
那麼,護法菩薩論主正義為何說?
略答:論有兩種解釋:即第一釋說:心所依心勢力生之故,說似彼現並非彼即是心,以諸心所依於心方能起,依心勢力而生,所以說心似彼貪、信等現,並非說彼心所體即指陳是心,遂說言無別染、善法等,除此心所似貪等法無別心外實染、善法,並非指陳所似貪等心所亦沒有。
那麼,此文意何?
略答:論以及疏又可以說,心所法與心王別體,然說言心王似心所現的意思,心所如臣依於心王勢力生之故,說心王似心所現,並非指陳心王即是心所。
那麼,其頌中說似二現說似貪等,上下似說言有何差別?
略答:似有二義:
一、無別體,由心生所以說之爲似,變似二分現的意思是也。
二、雖有別體,由心方生爲其依勝之緣故而說之爲「似」,即貪等是,今頌總說言似的意思,通此二之故,並非一爲例。
那麼,此文意何?
略答:似有二種:
一、無別體似,指陳自體分似相見二分現也。所以說,見、相二分離自體分外並沒有別體,由自證分生之故,即是能變似見、相二分現也。
二、有別體似,指陳心王似貪、信等心所現也。所以說,心所離心王外別有自體,由心王生之故,以心王爲所依,說並非一爲例的意思而呵責中、百論師(中觀師)等之詞也。《義演》又說:總取二義名似,並非取二義爲例名爲似也。
那麼,論第二種解釋如何?
略答:論說:「又識心說言亦攝心所,恒相應故」,此釋並非僅只通《莊嚴論》,乃總通前經論文也。又《莊嚴論》說言許心等的意思亦攝心所,以恒相應之故。
那麼,若是如此,貪、信等心所既入能似心聚之中,所說言似貪、信等的意思是什麼,此難意何?
略答:道邑法師說:此意說,許心之說言若攝心所即是貪、信等亦入初句之能似聚之中,再說似貪、信等,更以誰爲能似。
那麼,此難又如何通?
略答:總心聚中貪、信等法亦能別變似貪、信等現,以義而說之,總別聚異,是指陳總心自能似二現,即心自證分似自見、相二分,俱時貪等自體分亦現似貪等各二現之義,所以說其總許心之中,心所亦在其中,然但說心變似見、相現二,說心所法似貪等現,以心勝之故。
那麼,此文意何?
略答:此頌中有總聚、別聚義,指陳許心似二現的意思是總聚之也。如是似貪等的意思是指別聚義也。總聚之中說言心之處亦含攝心所,而次說言似二現的意思,乃別顯心王自體分似心王見、相二分現之義。再次說如是似貪等的意思,別顯心所自體分似心所見、相二分現也。此意說,其總許心似二現中亦說貪、信等各自似貪、信等二分現之故,第二、三句別擧說如是似貪等或的意思是說似於信等。又可以說心王之能似、所似是唯是初總句之含攝也。心所之能似、所似是通初、後、總、別之句之義也。心王能似自證分,所似相、見二分,心所之能似、所似亦是如是之義。然初總句之中以義說心所自體分似自見、相分,而不顯說貪等自證分似自見、相分,信等自證分似自見、相分,今第二、三句中方顯說此之義。所以總、別句有不同也。
那麼,其所似二分以及貪等若是依他若是所執?
略答:俱是依他起性也。
那麼,若爾,何故說此中似說言似心外所計實二分等法之故而名爲似?
略答:此是述中、百論師(中觀師)等釋此頌之意,並非述論主之正釋,所以述論主釋中說,除此心所似貪等法,無別心外實染、善法,並非指陳所似貪等亦沒有。
那麼,若心但似染善二性現的意思,無記性法不關此頌中嗎?
略答:此中伏難說,不過染、淨二位中所以其無記法有順染、有順善的意思,所以此總說言亦攝無記法,如諸部中執沒有無記法,其山河等既有所順,即唯善、染法,此亦如是,意說,無記法不違染、善法所以隨宜此中所攝,無記法若順染的意思此似貪等中所攝,無記法若順善的意思即是此似信等中攝,猶如大衆部等依執沒有無記之山河等無記法,善、惡二性中所攝也。
那麼,此中又解其何?
略答:心所不離心之故,許心自體既似二現,如是心所自體分染的意思而似貪等二現,自體淨的意思而似信等二現,離自體以及所似貪等外並沒有別染、善法。
那麼,此解意何?
略答:前解約總、別聚異,總中別出染、淨心所爲二別句,此中解初句獨明心王自體分似二現,第二、三句染、淨心所自體似二分現,以心所不離心之故,所以說如是似貪等說言,又可以說,此解許心之中而不收心所,心王能似、所似是第一句收,心所能似、所似是第二、三句收。又可以說,許心之說言但顯心王之自體分,次句如是之說言顯心所之自體分,心所不離心王之故,而以如是說言顯之。
那麼,兩種解釋中以何可爲此作為證明呢?
略答:兩種解釋俱可以作為證明,又可以說,初擇說心所乃依心勢力生之故,既標心王勝而心所劣,隱劣顯勝義尤其明白,後面的解釋又說識心說言亦攝心所,又標心王勝而心所劣,隱劣顯勝義亦是如此。所以兩種解釋俱能爲證。若說言心所劣之故,其兩種解釋中以第二種解釋可爲正證之義。如能取以及所取,此二心光,貪光以及信光,二光無二法亦是此義。所以說,其總許心聚之中,心所亦在其中,然但說心變似見、相二分,說心所法似貪等現,以心勝之故。又可以說,許心之說言亦可說心所自體分似心所相、見二分現,劣所以隱之,此中但擧勝心。
略答:兩種解釋俱可以作為證明,又可以說,初擇說心所乃依心勢力生之故,既標心王勝而心所劣,隱劣顯勝義尤其明白,後面的解釋又說識心說言亦攝心所,又標心王勝而心所劣,隱劣顯勝義亦是如此。所以兩種解釋俱能爲證。若說言心所劣之故,其兩種解釋中以第二種解釋可爲正證之義。如能取以及所取,此二心光,貪光以及信光,二光無二法亦是此義。所以說,其總許心聚之中,心所亦在其中,然但說心變似見、相二分,說心所法似貪等現,以心勝之故。又可以說,許心之說言亦可說心所自體分似心所相、見二分現,劣所以隱之,此中但擧勝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