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唯識論科判(卷七) 王穆提

成唯識論卷第七

  • 造論: 護法等菩薩
  • 譯經: 三藏法師玄奘 奉詔譯
  • 科判: 台灣 王穆提

【第三能變識(前六識)之相應心所(續)】

八、廣辯六位心所(續前卷)

(八)不定四心所

已說二十隨煩惱相。不定有四,其相云何?

頌曰:

不定謂悔眠,

尋伺二各二。

論曰:悔、眠、尋、伺於善、染等皆不定故,非如觸等定遍心故,非如欲等定遍地故,立不定名。

1. 悔

悔,謂惡作,惡所作業追悔為性,障止為業。此即於果假立因名,先惡所作業,後方追悔故。悔先不作亦惡作攝。如追悔言:「我先不作如是事業,是我惡作。」

2. 眠

眠,謂睡眠,令身不自在昧略為性,障觀為業。謂睡眠位身不自在、心極闇劣,一門轉故。昧簡在定,略別寤時,令顯睡眠非無體用。有無心位假立此名,如餘蓋纏,心相應故。

  • 辨悔、眠之體性
    • 有義: 此二唯癡為體,說隨煩惱及癡分故。
    • 有義: 不然,亦通善故。應說此二染癡為體,淨即無癡,論依染分說隨煩惱及癡分攝。
    • 有義: 此說亦不應理,無記非癡、無癡性故。應說惡作思、慧為體,明了思擇所作業故;睡眠合用思、想為體,思、想種種夢境相故。論俱說為世俗有故。彼染汙者是癡等流,如不信等說為癡分。
    • 有義: 彼說理亦不然,非思、慧、想纏彼性故。應說此二各別有體,與餘心所行相別故。隨癡相說名世俗有。

3. 尋

尋,謂尋求,令心悤遽於意言境麤轉為性。

4. 伺

伺,謂伺察,令心悤遽於意言境細轉為性。

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,並用思、慧一分為體,於意言境不深推度及深推度義類別故。若離思、慧,尋、伺二種體類差別不可得故。

  • 釋「二各二」 二各二者:
    • 有義: 尋、伺各有染、淨二類差別。
    • 有義: 此釋不應正理,悔、眠亦有染、淨二故。應說如前諸染心所有是煩惱、隨煩惱性,此二各有不善、無記,或復各有纏及隨眠。
    • 有義: 彼釋亦不應理,不定四後有此言故。應言二者,顯二種二:一謂悔、眠,二謂尋、伺。此二二種種類各別,故一二言顯二二種。此各有二:謂染、不染,非如善、染各唯一故。或唯簡染故說此言,有亦說為隨煩惱故。為顯不定義說二各二言,故置此言深為有用。
  • 辨假實 四中,尋、伺定是假有,思、慧合成聖所說故。 悔、眠:
    • 有義: 亦是假有,《瑜伽》說為世俗有故。
    • 有義: 此二是實物有,唯後二種說假有故。世俗有言隨他相說,非顯前二定是假有。又如內種體雖是實,而論亦說世俗有故。
  • 四不定互相應與俱起 四中,尋、伺定不相應,體類是同,麤細異故。依於尋、伺有染離染立三地別,不依彼種現起有無,故無雜亂。俱與前二容互相應,前二亦有互相應義。 四皆不與第七、八俱,義如前說。悔、眠唯與第六識俱,非五法故。
    • 有義: 尋、伺亦五識俱,論說五識有尋、伺故。又說尋、伺即七分別謂有相等,《雜集》復言任運分別謂五識故。
    • 有義: 尋、伺唯意識俱,論說尋求、伺察等法皆是意識不共法故。又說尋、伺憂、喜相應,曾不說與苦、樂俱故。捨受遍故可不待說,何緣不說與苦、樂俱?雖初靜慮有意地樂而不離喜,總說喜名。雖純苦處有意地苦而似憂故,總說為憂。又說尋、伺以名身等義為所緣,非五識身以名身等義為境故。然說五識有尋、伺者,顯多由彼起,非說彼相應。《雜集》所言任運分別謂五識者,彼與《瑜伽》所說分別義各有異。彼說任運即是五識,《瑜伽》說此是五識俱分別意識相應尋、伺,故彼所引為證不成。由此五識定無尋、伺。
  • 四不定與五受相應
    • 有義: 惡作憂、捨相應,唯慼行轉,通無記故。睡眠喜、憂、捨受俱起,行通歡、慼、中庸轉故。尋、伺憂、喜、捨、樂相應,初靜慮中意樂俱故。
    • 有義: 此四亦苦受俱,純苦趣中意苦俱故。
  • 四不定與餘心所相應 四皆容與五別境俱,行相、所緣不相違故。 悔、眠但與十善容俱,此唯在欲無輕安故。尋、伺容與十一善俱,初靜慮中輕安俱故。 悔但容與無明相應,此行相麤貪等細故。睡眠、尋、伺十煩惱俱,此彼展轉不相違故。悔與中、大隨惑容俱,非忿等十各為主故。睡眠、尋、伺二十容俱,眠等位中皆起彼故。
  • 三性分別 此四皆通善等三性,於無記業亦追悔故。
    • 有義: 初二唯生得善,行相麤鄙及昧略故;後二亦通加行善攝,聞所成等有尋、伺故。
    • 有義: 初二亦加行善,聞、思位中有悔、眠故。
    後三皆通染、淨無記。惡作非染,解麤猛故。四無記中,悔唯中二,行相麤猛非定果故。眠除第四,非定引生異熟生心亦得眠故。尋、伺除初,彼解微劣不能尋察名等義故。
  • 界地分別 惡作、睡眠唯欲界有,尋、伺在欲及初靜慮,餘界地法皆妙靜故。 悔、眠生上必不現起。尋、伺上下亦起下上。 下上尋、伺能緣上下。
    • 有義: 悔、眠不能緣上,行相麤近極昧略故。
    • 有義: 此二亦緣上境,有邪見者悔修定故,夢能普緣所更事故。
  • 學、無學與斷等分別 悔非無學,離欲捨故。睡眠、尋、伺皆通三種,求解脫者有為善法皆名學故;學究竟者有為善法皆無學故。 悔、眠唯通見、修所斷,亦邪見等勢力起故,非無漏道親所引生故,亦非如憂深求解脫故。若已斷故名非所斷,則無學眠非所斷攝。 尋、伺雖非真無漏道,而能引彼、從彼引生,故通見、修非所斷攝。
    • 有義: 尋、伺非所斷者,於五法中唯分別攝,《瑜伽》說彼是分別故。
    • 有義: 此二亦正智攝,說正思惟是無漏故,彼能令心尋求等故,又說彼是言說因故。未究竟位於藥、病等未能遍知,後得智中為他說法必假尋、伺,非如佛地無功用說。故此二種亦通無漏。雖說尋、伺必是分別,而不定說唯屬第三,後得正智中亦有分別故。

餘門准上如理應思。

九、心與心所之關係

如是六位諸心所法,為離心體有別自性?為即是心分位差別?

設爾何失?二俱有過。

  • 若離心體有別自性,如何聖教說唯有識?又如何說心遠獨行、染淨由心、士夫六界?《莊嚴論》說復云何通?如彼頌言:「許心似二現,如是似貪等,或似於信等,無別染善法。」
  • 若即是心分位差別,如何聖教說心相應?他性相應非自性故。又如何說心與心所俱時而起如日與光?《瑜伽論》說復云何通?彼說心所非即心故。如彼頌言:「五種性不成,分位差過失,因緣無別故,與聖教相違。」

應說離心有別自性,以心勝故說唯識等。心所依心勢力生故,說似彼現非彼即心。又識心言亦攝心所,恒相應故。唯識等言及現似彼,皆無有失。此依世俗。

若依勝義,心所與心非離非即。諸識相望應知亦然。是謂大乘真俗妙理。

【六識起滅分位門(五位無心)】

一、總標五識與第六識之生起

已說六識心所相應。云何應知現起分位?

頌曰:

依止根本識,五識隨緣現,

或俱或不俱,如濤波依水。

意識常現起,除生無想天,

及無心二定,睡眠與悶絕。

論曰:

  • 根本識者: 阿陀那識,染淨諸識生根本故。
  • 依止者: 謂前六轉識以根本識為共、親依。
  • 五識者: 謂前五轉識,種類相似故總說之。
  • 隨緣現言: 顯非常起。緣,謂作意、根、境等緣。謂五識身內依本識,外隨作意、五根、境等眾緣和合方得現前。由此或俱或不俱起,外緣合者有頓漸故。如水濤波隨緣多少。此等法喻廣說如經。

由五轉識行相麤動,所藉眾緣時多不具,故起時少,不起時多。第六意識雖亦麤動,而所藉緣無時不具,由違緣故有時不起。第七、八識行相微細,所藉眾緣一切時有,故無緣礙令總不行。

又五識身不能思慮,唯外門轉起藉多緣,故斷時多,現行時少。第六意識自能思慮,內外門轉不藉多緣,唯除五位常能現起,故斷時少,現起時多。由斯不說此隨緣現。

二、詳釋五位無心

五位者何?

1. 生無想天

生無想等。無想天者,謂修彼定厭麤想力生彼天中,違不恒行心及心所想滅為首,名無想天。故六轉識於彼皆斷。

  • 有義: 彼天常無六識,聖教說彼無轉識故,說彼唯有有色支故,又說彼為無心地故。
  • 有義: 彼天將命終位要起轉識然後命終,彼必起下潤生愛故。《瑜伽論》說:「後想生已,是諸有情從彼沒故。」然說彼無轉識等者依長時說,非謂全無。
  • 有義: 生時亦有轉識,彼中有必起潤生煩惱故。如餘本有初必有轉識故。《瑜伽論》說:「若生於彼唯入不起,其想若生從彼沒故。」彼本有初若無轉識如何名入?先有後無乃名入故。〈決擇分〉言:「所有生得心、心所滅名無想故。」此言意顯彼本有初有異熟生轉識暫起,宿因緣力後不復生。由斯引起異熟無記分位差別說名無想。如善引生二定名善。不爾,轉識一切不行,如何可言唯生得滅?故彼初位轉識暫起。

彼天唯在第四靜慮,下想麤動難可斷故,上無無想異熟處故。即能引發無想定思能感彼天異熟果故。

2. 無想定

及無心二定者,謂無想、滅盡定,俱無六識故名無心。

無想定者: 謂有異生伏遍淨貪未伏上染,由出離想作意為先,令不恒行心、心所滅想滅為首,立無想名;令身安和故亦名定。

修習此定品別有三:

  • 下品修者: 現法必退,不能速疾還引現前,後生彼天不甚光淨形色廣大,定當中夭;
  • 中品修者: 現不必退,設退速疾還引現前,後生彼天雖甚光淨形色廣大而不最極,雖有中夭而不決定;
  • 上品修者: 現必不退,後生彼天最極光淨形色廣大,必無中夭窮滿壽量,後方殞沒。

此定唯屬第四靜慮。又唯是善彼所引故,下上地無由前說故。四業通三除順現受。

  • 有義: 此定唯欲界起,由諸外道說力起故,人中慧解極猛利故。
  • 有義: 欲界先修習已後生色界能引現前除無想天,至究竟故。

此由厭想欣彼果入,故唯有漏,非聖所起。

3. 滅盡定

滅盡定者: 謂有無學或有學聖,已伏或離無所有貪,上貪不定,由止息想作意為先,令不恒行、恒行染汙心、心所滅,立滅盡名;令身安和故亦名定。由偏厭受、想,亦名滅彼定。

修習此定品別有三:

  • 下品修者: 現法必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;
  • 中品修者: 現不必退,設退速疾還引現前;
  • 上品修者: 畢竟不退。

此定初修必依有頂,遊觀無漏為加行入,次第定中最居後故。雖屬有頂而無漏攝。若修此定已得自在,餘地心後亦得現前。雖屬道諦而是非學非無學攝,似涅槃故。

此定初起唯在人中,佛及弟子說力起故,人中慧解極猛利故。後上二界亦得現前,《鄔陀夷經》是此誠證,無色亦名意成天故。於藏識教未信受者,若生無色不起此定,恐無色心成斷滅故。已信生彼亦得現前,知有藏識不斷滅故。要斷三界見所斷惑方起此定,異生不能伏滅有頂心、心所故。此定微妙要證二空隨應後得所引發故。

  • 辨滅定伏斷位次:
    • 有義: 下八地修所斷惑中,要全斷欲,餘伏或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。欲界惑種二性繁雜障定強故,唯說不還、三乘無學及諸菩薩得此定故。彼隨所應生上八地皆得後起。
    • 有義: 要斷下之四地修所斷惑,餘伏或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,變異受俱煩惱種子障定強故。彼隨所應生上五地皆得後起。

若伏下惑能起此定後不斷退生上地者,豈生上已卻斷下惑?斷亦無失,如生上者斷下末那俱生惑故。然不還者對治力強,正潤生位不起煩惱,但由惑種潤上地生。雖所伏惑有退不退,而無伏下生上地義,故無生上卻斷下失。

若諸菩薩先二乘位已得滅定後迴心者,一切位中能起此定。若不爾者,或有乃至七地滿心方能永伏一切煩惱,雖未永斷欲界修惑而如已斷能起此定,論說已入遠地菩薩方能現起滅盡定故。有從初地即能永伏一切煩惱如阿羅漢,彼十地中皆起此定,經說菩薩前六地中亦能現起滅盡定故。

4-5. 極重睡眠與極重悶絕

無心睡眠與悶絕者: 謂有極重睡眠、悶絕,令前六識皆不現行。疲極等緣所引身位違前六識,故名極重睡眠。此睡眠時雖無彼體,而由彼似彼,故假說彼名。風熱等緣所引身位亦違六識,故名極重悶絕。或此俱是觸處少分。

  • 總結五位: 除斯五位意識恒起。正死生時亦無意識,何故但說五位不行?
    • 有義: 死生「及」「與」言顯。
    • 彼說非理。 所以者何?但說六時名無心故,謂前五位及無餘依,應說死生即悶絕攝,彼是最極悶絕位故。說「及」「與」言顯五無雜。此顯六識斷已後時依本識中自種還起,由此不說入無餘依。

此五位中異生有四,除在滅定;聖唯後三,於中如來、自在菩薩唯得有一,無睡、悶故。

三、八識俱轉與有情之建立

是故八識一切有情心與末那二恒俱轉,若起第六則三俱轉,餘隨緣合起一至五則四俱轉乃至八俱,是謂略說識俱轉義。

  • 釋疑:多識俱轉與一有情 若一有情多識俱轉,如何說彼是一有情?若立有情依識多少,汝無心位應非有情。又他分心現在前位,如何可說自分有情?然立有情依命根數或異熟識,俱不違理,彼俱恒時唯有一故。 一身唯一等無間緣,如何俱時有多識轉?既許此一引多心所,寧不許此能引多心?又誰定言此緣唯一?說多識俱者許此緣多故。又欲一時取多境者多境現前寧不頓取?諸根境等和合力齊識前後生不應理故。又心所性雖無差別而類別者許多俱生,寧不許心異類俱起?又如浪、像依一起多,故依一心多識俱轉。又若不許意與五俱取彼所緣應不明了,如散意識緣久滅故。 如何五俱唯一意識,於色等境取一或多?如眼等識各於自境取一或多,此亦何失?相、見俱有種種相故。 何故諸識同類不俱?於自所緣若可了者一已能了,餘無用故。 若爾,五識已了自境,何用俱起意識了為?五俱意識助五令起,非專為了五識所緣。又於彼所緣能明了取,異於眼等識,故非無用。由此聖教說彼意識名有分別,五識不爾。 多識俱轉何不相應?非同境故。設同境者,彼此所依體、數異故,如五根識互不相應。
  • 結示八識體性非一非異 八識自性不可言定一,行相、所依、緣、相應異故,又一滅時餘不滅故,能、所熏等相各異故;亦非定異,經說八識如水波等無差別故,定異應非因果性故,如幻事等無定性故。 如前所說識差別相依理世俗非真勝義,真勝義中心言絕故。如伽他說:「心意識八種,俗故相有別,真故相無別,相所相無故。」

【總結唯識無境】

一、正顯唯識

已廣分別三能變相為自所變二分所依。云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、法非別實有,由斯一切唯有識耶?

頌曰:

是諸識轉變,分別所分別,

由此彼皆無,故一切唯識。

論曰:

  • 是諸識者: 謂前所說三能變識及彼心所,皆能變似見、相二分,立轉變名。
  • 所變見分說名分別: 能取相故。
  • 所變相分名所分別: 見所取故。

由此正理彼實我、法離識所變皆定非有,離能、所取無別物故,非有實物離二相故。是故一切有為、無為,若實若假皆不離識。唯言為遮離識實物,非不離識心所法等。

或轉變者:謂諸內識轉似我、法外境相現。此能轉變即名分別,虛妄分別為自性故,謂即三界心及心所。此所執境名所分別,即所妄執實我、法性。由此分別變似外境假我、法相,彼所分別實我、法性決定皆無,前引教理已廣破故。是故一切皆唯有識,虛妄分別有極成故。唯既不遮不離識法,故真空等亦是有性。由斯遠離增減二邊,唯識義成契會中道。

二、引教理證唯識義

1. 引教證

由何教理唯識義成?豈不已說?雖說未了,非破他義己義便成,應更礭陳成此教理。

如契經說:「三界唯心」,又說「所緣唯識所現」,又說「諸法皆不離心」,又說「有情隨心垢淨」,又說成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境。

  • 一、相違識相智: 謂於一處鬼、人、天等隨業差別所見各異。境若實有此云何成?
  • 二、無所緣識智: 謂緣過、未、夢境像等,非實有境識現可得。彼境既無餘亦應爾。
  • 三、自應無倒智: 謂愚夫智若得實境,彼應自然成無顛倒,不由功用應得解脫。
  • 四、隨三智轉智:
    • 一、隨自在者智轉智:謂已證得心自在者隨欲轉變地等皆成。境若實有如何可變?
    • 二、隨觀察者智轉智:謂得勝定修法觀者,隨觀一境眾相現前。境若是實寧隨心轉?
    • 三、隨無分別智轉智:謂起證實無分別智,一切境相皆不現前。境若是實何容不現? 菩薩成就此四智者,於唯識理決定悟入。

又伽他說:「心意識所緣,皆非離自性,故我說一切,唯有識無餘。」

此等聖教誠證非一。

2. 引理證

極成眼等識五隨一故,如餘,不親緣離自色等。餘識識故如眼識等,亦不親緣離自諸法。此親所緣定非離此二隨一故,如彼能緣。所緣法故如相應法,決定不離心及心所。此等正理誠證非一,故於唯識應深信受。

  • 契會中道: 我、法非有,空、識非無,離有離無故契中道。慈尊依此說二頌言:

虛妄分別有,於此二都無,

此中唯有空,於彼亦有此。

故說一切法,非空非不空,

有無及有故,是則契中道。

此頌且依染依他說,理實亦有淨分依他。

三、釋諸疑難

1. 釋世間定不定轉疑

若唯內識似外境起,寧見世間情非情物處、時、身、用定不定轉?如夢境等應釋此疑。

2. 釋說十二處疑

何緣世尊說十二處?依識所變非別實有。為入我空說六二法,如遮斷見說續有情;為入法空復說唯識,令知外法亦非有故。

3. 釋唯識亦空疑

此唯識性豈不亦空?不爾,如何?非所執故。謂依識變妄執實法理不可得,說為法空;非無離言正智所證唯識性故,說為法空。此識若無便無俗諦,俗諦無故真諦亦無,真俗相依而建立故。撥無二諦是惡取空,諸佛說為不可治者。應知諸法有空不空,由此慈尊說前二頌。

4. 釋色相堅住疑

若諸色處亦識為體,何緣乃似色相顯現,一類堅住相續而轉?名言熏習勢力起故,與染淨法為依處故。謂此若無應無顛倒便無雜染,亦無淨法,是故諸識亦似色現。如有頌言:「亂相及亂體,應許為色識,及與非色識,若無餘亦無。」

5. 釋現量所得疑

色等外境分明現證,現量所得寧撥為無?現量證時不執為外,後意分別妄生外想。故現量境是自相分,識所變故亦說為有;意識所執外實色等妄計有故說彼為無。又色等境非色似色,非外似外,如夢所緣不可執為是實外色。

6. 釋覺時不知疑

若覺時色皆如夢境不離識者,如從夢覺知彼唯心,何故覺時於自色境不知唯識?如夢未覺不能自知,要至覺時方能追覺,覺時境色應知亦爾。未真覺位不能自知,至真覺時亦能追覺。未得真覺恒處夢中,故佛說為生死長夜,由斯未了色境唯識。

7. 釋他心非自境疑

外色實無可非內識境,他心實有寧非自所緣?誰說他心非自識境,但不說彼是親所緣。謂識生時無實作用,非如手等親執外物,日等舒光親照外境,但如鏡等似外境現,名了他心非親能了。親所了者謂自所變。故契經言:「無有少法能取餘法,但識生時似彼相現名取彼物。」如緣他心,色等亦爾。

四、結成唯識深意

既有異境,何名唯識?奇哉固執!觸處生疑,豈唯識教但說一識?不爾如何?汝應諦聽,若唯一識寧有十方凡聖尊卑因果等別?誰為誰說?何法何求?故唯識言有深意趣。「識」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、六位心所、所變相見、分位差別,及彼空理所顯真如。識自相故,識相應故,二所變故,三分位故,四實性故,如是諸法皆不離識,總立識名。「唯」言但遮愚夫所執定離諸識實有色等。若如是知唯識教意,便能無倒善備資糧,速入法空證無上覺,救拔含識生死輪迴,非全撥無惡取空者違背教理能成是事。故定應信一切唯識。

【四緣生法(一切種識變)】

一、總標種識轉變

若唯有識都無外緣,由何而生種種分別?

頌曰:

由一切種識,如是如是變,

以展轉力故,彼彼分別生。

論曰:

  • 一切種識: 謂本識中能生自果功能差別。此生等流、異熟、士用、增上果故,名一切種。除離繫者,非種生故。彼雖可證而非種果,要現起道斷結得故。有展轉義非此所說,此說能生分別種故。此識為體故立識名,種離本識無別性故。種識二言簡非種識。有識非種,種非識故。又種識言顯識中種,非持種識後當說故。
  • 如是如是轉變: 此識中種餘緣助故,即便如是如是轉變。謂從生位轉至熟時,顯變種多重言如是。謂一切種攝三熏習、共不共等,識種盡故。
  • 展轉力者: 謂八現識及彼相應相、見分等,彼皆互有相助力故。即現識等總名分別,虛妄分別為自性故。分別類多故言彼彼。

此頌意說:雖無外緣,由本識中有一切種轉變差別,及以現行八種識等展轉力故,彼彼分別而亦得生,何假外緣方起分別?諸淨法起應知亦然,淨種現行為緣生故。

二、廣釋四緣

所說種現緣生分別,云何應知此緣生相?緣且有四。

1. 因緣

一、因緣,謂有為法親辦自果。此體有二:

  • 一、種子: 謂本識中善、染、無記諸界、地等功能差別。能引次後自類功能,及起同時自類現果。此唯望彼是因緣性。
  • 二、現行: 謂七轉識及彼相應所變相、見性、界、地等,除佛果善、極劣無記,餘熏本識生自類種。此唯望彼是因緣性。第八心品無所熏故非簡所依,獨能熏故;極微、圓故不熏成種。

現行同類展轉相望皆非因緣,自種生故。一切異類展轉相望亦非因緣,不親生故。有說異類、同類現行展轉相望為因緣者,應知假說或隨轉門。有唯說種是因緣性,彼依顯勝非盡理說,聖說轉識與阿賴耶展轉相望為因緣故。

2. 等無間緣

二、等無間緣,謂八現識及彼心所,前聚於後自類無間等而開導令彼定生。多同類種俱時轉故如不相應,非此緣攝,由斯八識非互為緣。心所與心雖恒俱轉而相應故和合似一,不可施設離別殊異,故得互作等無間緣。入無餘心最極微劣無開導用,又無當起等無間法,故非此緣。

云何知然?論有誠說:「若此識等無間,彼識等決定生,即說此是彼等無間緣故。」即依此義應作是說:

  • (第八識之等無間緣) 阿陀那識三界九地皆容互作等無間緣,下上死生相開導故。有漏無間有無漏生,無漏定無生有漏者,鏡智起已必無斷故。善與無記相望亦然。 此何界後引生無漏?或從色界或欲界後。謂諸異生求佛果者,定色界後引生無漏,彼必生在淨居天上大自在宮得菩提故。二乘迴趣大菩提者,定欲界後引生無漏,迴趣留身唯欲界故。彼雖必往大自在宮方得成佛,而本願力所留生身是欲界故。有義:色界亦有聲聞迴趣大乘願留身者,既與教理俱不相違,是故聲聞第八無漏色界心後亦得現前。然五淨居無迴趣者,經不說彼發大心故。
  • (第七識之等無間緣) 第七轉識三界九地亦容互作等無間緣,隨第八識生處繫故。有漏、無漏容互相生,十地位中得相引故。善與無記相望亦然。於無記中染與不染亦相開導,生空智果前後位中得相引故。此欲、色界有漏得與無漏相生,非無色界,地上菩薩不生彼故。
  • (第六識之等無間緣) 第六轉識三界九地,有漏、無漏,善、不善等各容互作等無間緣,潤生位等更相引故。初起無漏唯色界後,決擇分善唯色界故。
  • (前五識之等無間緣) 眼、耳、身識二界二地,鼻、舌兩識一界一地,自類互作等無間緣。善等相望應知亦爾。
    • 有義: 五識有漏、無漏自類互作等無間緣,未成佛時容互起故。
    • 有義: 無漏有漏後起,非無漏後容起有漏,無漏五識非佛無故,彼五色根定有漏故,是異熟識相分攝故。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發無漏識理不相應故。此二於境明昧異故。

3. 所緣緣

三、所緣緣,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。此體有二:一、親;二、疏。若與能緣體不相離,是見分等內所慮託,應知彼是親所緣緣。若與能緣體雖相離,為質能起內所慮託,應知彼是疏所緣緣。親所緣緣能緣皆有,離內所慮託必不生故。疏所緣緣能緣或有,離外所慮託亦得生故。

  • 第八心品: 有義:唯有親所緣緣,隨業因力任運變故。有義:亦定有疏所緣緣,要仗他變質自方變故。有義:二說俱不應理。自他身土可互受用,他所變者為自質故。自種於他無受用理,他變為此不應理故,非諸有情種皆等故。應說此品疏所緣緣一切位中有無不定。
  • 第七心品: 未轉依位是俱生故必仗外質,故亦定有疏所緣緣;已轉依位此非定有,緣真如等無外質故。
  • 第六心品: 行相猛利於一切位能自在轉,所仗外質或有或無,疏所緣緣有無不定。
  • 前五心品: 未轉依位麤鈍劣故必仗外質故,亦定有疏所緣緣;已轉依位此非定有,緣過未等無外質故。

4. 增上緣(附二十二根)

四、增上緣,謂若有法有勝勢用,能於餘法或順或違。雖前三緣亦是增上,而今第四除彼取餘,為顯諸緣差別相故。此順違用於四處轉:生、住、成、得四事別故。然增上用隨事雖多,而勝顯者唯二十二,應知即是二十二根。

  • (根之體性) 前五色根以本識等所變眼等淨色為性。男女二根身根所攝故,即以彼少分為性。命根但依本識親種分位假立,非別有性。意根總以八識為性。五受根如應各自受為性。信等五根即以信等及善念等而為自性。
  • (三無漏根) 未知當知根體位有三種:一、根本位,謂在見道除後剎那,無所未知可當知故。二、加行位,謂煖、頂、忍、世第一法近能引發根本位故。三、資糧位,謂從為得諦現觀故發起決定勝善法欲,乃至未得順決擇分所有善根名資糧位,能遠資生根本位故。 於此三位信等五根、意、喜、樂、捨為此根性。加行等位於後勝法求證愁慼亦有憂根,非正善根故多不說。前三無色有此根者,有勝見道傍修得故。或二乘位迴趣大者為證法空地前亦起,九地所攝生空無漏,彼皆菩薩此根攝故。菩薩見道亦有此根,但說地前以時促故。 始從見道最後剎那乃至金剛喻定,所有信等無漏九根皆是已知根性。未離欲者於上解脫求證愁慼亦有憂根,非正善根故多不說。 諸無學位無漏九根一切皆是具知根性。有頂雖有遊觀無漏而不明利,非後三根。 二十二根自性如是,諸餘門義如論應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