龍樹法相學,為民初歐陽竟無居士所作,法義重點:
.或問龍樹亦說依他耶?曰:有說。如中論卷三 (二十一左) 云: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, 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。是所空者惟有見無見,本不妨說一切法也。又中論講因緣,即講依他。如論卷一 (四右) 云: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,亦為是假名亦名 中道義,未嘗有一法不從因緣生,是故一切法無有不空者。是其所云空者,但因緣法無自性為空,非並因緣亦空之。無因無緣而徒空,則幾何不同於外道矣!此因緣 即依他,他是因緣,故不妨說有,但須知無我而已。所謂名則是假,義則是中,此龍樹之立義也。
.又龍樹亦講賴耶義,如智論三十六云:意有二 種:一者唸唸滅,二者心相續,為是心相續故,諸心名為一意,是故依意而生識,九十六外道不說依意故生識,但以依神為本。此段因說五眾中說六識為六覺,以內 緣力大故名為眼識等,問如意即是識,何故名為意?緣力故生識。答:如上文,即是說第七識也
。既有第七,即應有第八。因外未推論及第八識境,故未詳 說,而其意固見於中論業品(卷四)矣!如云:不失法如券,業如負財物,此性則無記,分別有四種,見諦所不斷,但思惟所斷,以是不失法,諸業有果報。此龍樹 所破不失法,蓋說似阿賴耶而不精者。破彼是常,而龍樹自有說。如論同卷云:雖空亦不斷,(相續)雖有亦不常,(相似)業果報不失,是名佛所說。是說相似相 續業果,賴耶法已存於其間矣!故智論二十七云:得無生忍時斷煩惱,得佛時斷煩惱習。是則聲聞謂菩薩不斷結使,摩訶衍謂無生法忍習都斷盡,皆錯。故智論一亦 云:著常顛倒不知諸法相似相續,諸法相續者但相似耳。此佛法最要處,豈龍樹反不知?昔人講龍樹學拘拘中論,乃不知此義,故不能按實。然不知無著說,固未易 論此矣。
.又第一分別義者,智論十八卷云:因緣故無常,無常故苦無常苦故空,空無我故可舍。佛法說有說無等異,無智聞之以為乖錯,智者入 三種法門知皆是實,入此三門則知佛法義不相違背。然能知是事是般若力,若不得般若力入三門皆有過,墮有、無、有無中。此三法門,皆為知因緣。所謂三者: (一)毗勒門,佛在時迦旃延所立,如隨相門說一例余,對治門等說病知藥等。(二)阿毗曇門,或佛說,或佛說法,諸弟子說義,廣為分別何相何界系何因何緣何 果等門。此又三類,身義多不可取,六足及舍利弗則多取用,尤以千難品為多取,昔所謂眾事分也。(三)空門,有聲聞空摩訶衍空之別,所謂觀真人先有無量佈施 持戒禪定,其心柔軟諸結使薄,然後得真空,邪見人但欲以憶想分別取一空,此二空之別也。
其實在般若經中,皆有說明心王的體性、然心王與法性卻有不同,一般在印土所言法性專指的是真如、法身,而非心,說心,必須依在性上而說。 像是 龍樹菩薩在大智度論上即有提到心的體性、而在 佛說佛母出生三法藏般若波羅蜜多經、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、乃至龍樹菩薩所宗之大方廣佛華嚴經:「善男子!諸業虛妄,積集名心,末那思量,意識分別,眼等 五識,了境不同。愚痴凡夫,不能覺知,怖老病死,求入涅槃;生死涅槃二俱不識,於一切境妄起分別。又由未來諸根五塵境界斷滅,凡愚之人以為涅槃,諸佛菩薩 自證悟時,轉阿賴耶得本覺智。善男子!一切凡愚迷佛方便,執有三乘,不了三界由心所起,不知三世一切佛法自心現量,見外五塵執為實有,猶如牛羊不能覺知, 生死輪中無由出離。」皆有提及。而佛授記龍樹菩薩弘法的楞伽經,更是很清楚的說明心王差異。 其實,後學以為,不論學習什麼樣的教法,都不是很重要,角度不同、切入點也不同。 如 佛在解深密經講勝義諦相品:「 複次,善現!如彼諸蘊展轉異相,如彼諸處、緣起、食、諦、界、念住、正斷、神足、根、力、覺支、道支,展轉異相。若一切法真如勝義法無我性亦異相者,是則 真如勝義法無我性亦應有因,從因所生。若從因生應是有為,若是有為應非勝義,若非勝義應更尋求余勝義諦。善現!由此真如勝義法無我性,不名有因,非因所生,亦非有為,是勝義諦,得此勝義更不尋求余勝義諦。唯有常常時、恆恆時,如來出世、若不出世,諸法法性安立,法界安住。是故,善現!由此道理,當知勝義 諦是遍一切一味相。」 執法為實、亦是執,勝義諦一味故。許多學習唯識的同修們,忘記了最重要的這品,沒有勝義諦相品、就沒有心意識相品。
另外,龍樹菩薩在六十頌如理論、大乘二十頌論有提到心的體性,如:「眾生虛妄心 起疑惑垢染 無性計有性 受苦中極苦 佛見彼無救 乃起悲愍意 故發菩提心 廣修菩提行」。不同的時代、所用之名相各有不同。 另,龍樹菩薩在菩提心離相論:「是故當知,若法有者從思所現,阿賴耶識亦復如是,諸有情類若來若去,法爾如是。譬如大海眾流所歸,阿賴耶識所依亦然。若有如是觀彼識者,即不可有分別心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