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漏世間無不是苦,縱使是台灣、日本福利制度好,然也是苦。何以故?色身隨著年紀增長、患病則有身體上的苦,世俗人賺錢獲得金錢、地位,然也是苦,於此賺錢時,也能了知眾生為了金錢、地位而彼此爭鬥之苦。然制度的好,乃在於建立每個獨立的個人有一定的生活保障,諸如言論、健康保險、思考等都是。制度好,僅是此土有情共業所感,然也不能出離世間種種煩惱、算計、諸惡法。
一個人的邪念最容易觀察到的就是分別計執的貪求法,為了得到車子、房子,也學會了算計。思維觀察後,人性的惡,永遠不能得到因為獲得物質上的享受而有暫時的休息。現在的體會是,人生有空閒,才是真正的世間福報,因為有了空閒,你又能修行、深入經藏,與其他世間貪愛法,如男女欲、名利欲、出國旅行欲等相比,確實是福,若能如實運用於世間生活上,更是福。這些都是人生的體驗。
公司、國家、種族、民族、血緣這種世間因為對立法才存在,皆為我所,而我們學佛正好即是要斷我、我所,佛陀於阿含教業已說明。佛教傳到了中國後,大多學佛者莫不皆求人間福報,然為了追求人間福報而造更多惡業,所以《十輪經》雖說十善業亦為行菩薩道者,並非是說追求十善業為菩薩道,而是菩薩道本就當行十善業,兩者大為不同。有些人講解佛法,以追求人天善法為終極,此大錯也。於此世間,若不出家、或者縱使出家,穩定的收入,不論是自己賺取、或者他人供養,都是基本提供色身、家庭、佛寺所用,倘若一貪,則後續也會產生種種苦,十二因緣即是此義。
奘師傳基師、基師傳沼師、沼師再傳濮陽智周,智周法師發心往生西方極樂淨土,所以者何?於當時大唐也算內鬥、爭鬥時期而生厭離心吧。同文同種、不同文同種,為了世俗一種幾千年沒有的產物而爭鬥,此即是眾生遍計所執,執著空花水月,所以清辨論師於《般若燈論》所提到一些論點,於現實世界上,也許也能印證。
諸多人學佛後,「賴佛逃生」。然修四聖諦必須要先生出離心,若不有出離心,則難以修止觀斷種種貪愛想。在家、出家都是相同,如前所說,只要是眾生就有苦,並不可能出家後,就沒有苦,這只是一種身分的轉換罷了,然,輪迴生死之苦,不會因為自身為董事長、出家僧而有不同,唯逆生死流、修順解脫分,方能不同。
數十年下來,我以為大乘三論最重要者,不論漢語、巴利語、藏語等,當為《大智度論》、《瑜伽師地論》、《成唯識論述記》,前二總說諸法法性法相,如《大智度論》亦說中、百論等,《瑜伽師地論》則說諸法相義,後一則總抉擇三乘諸宗義。而二乘論,除《大毗婆沙論》外,《俱舍論》、《解脫道論》亦相當重要,前說增上慧學多義,後闡增上心學多分。
淨土義,本就不離眾生三身、三性、八識心王等義,所以念佛修淨土者會錯義時,就成為許多人其實也變向成了向外馳求,以為有一本不同於世間而另外存在的極美世界可以繼續貪求、享受世間慾愛法,此點也須分辨。
另,藍谷沙門懷信所述的《釋門自鏡錄》中的內容,說明木神被人所偷食附生之蕈類而現形,過往禪師投生木神,然嚴格上來說當為寄生。如台灣早期日本殖民(日本治理)時代,嘉義阿里山神木眾多,數千年神木泰半遭當時日本政府所收割、轉回日本蓋天皇祭祀所用的神宮神木。傳說,許多上山收割神木者,若不崇敬、或預先告知該森林,則容易出事,也有人聽到阿里山神木群所發人聲,也許到現在可能會怪力亂神,然鬼道眾生所能寄付者多矣,如數百年、數千年靈芝、神木、屋舍等,畢竟鬼道眾生也會有「我所」。而日本東京實際上也是於各種角度建立佛寺、神社成為一種結界,然結界者真義為何?自心懺除自心罪、生大悲心等爾。
所以,一般我們出外踏青,一片葉子、一支草為什麼也不能摘取,除了不與取外,也是要斷除我們對於細微法的貪愛,另外也是於此自然界所寄生有情生不偷想,偷摘本不屬於我所受用物,而令其生瞋恨、惱亂心,也是違犯菩薩戒義。所謂的護生,並無真實功德可言,護生之重要,就是對於本不屬於我同類者生慈心、捨心、同理心,進而不殺、不偷盜、持戒不爭鬥等,貫之以增上戒學,而此才是真實功德,並不是說護生這個行為有什麼功德可說,因為諸行亦不離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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