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穆提社長隨筆:漢語不深刻,學佛也不會深刻

為什麼說對於漢語不深刻者,學習佛法也不會深刻?甚至在生活體會上也不會深刻?
 
諸多論師所做註解大抵廣引諸典,如精通五印度語(梵文)之唯識宗 窺基大師於《妙法蓮華經玄贊》中,引用《春秋》、《字書》、《廣雅》、《玉篇》、《說文》、《切韻》、《周禮》、《通俗文》、《物理論》、《詩》、《廣志》、《蒼頡》、《字書》、《國語》、《漢書》、《風俗通》、《釋名》、《字林》、《方言》等漢語古經論以證佛理要義。
 
 
像是《春秋》,基師於此引用為《春秋左氏傳》,作者為左丘明,左丘明據說為盲人。許多人以為學習佛典需深入藏語、梵語,當然,多種語言學習也是好事,然又有較為極端者認為漢語佛典有諸多錯謬,彼等卻不知漢語本身有多種意義,同一字按部首、字母、聲音、名詞、動詞等就有不同意義,倘若連漢語都學不好,其他語言更不用談了。如日本佛教學者常用「之所以」作為文章段句之結尾,然實際上依照漢語形式,所以者,因為也,若按照漢語思考就成為了之因為,實際上不然,依照日本佛教學者採用「之所以」義者,當為也就是如此之義。又「宗教」二字,係出《禮記》,然意義也與現在不同。
 
深入漢語佛典者也必不會排斥其他語系翻譯之佛典,必能尋覓其中共相與不共相之處,明白佛教傳佈世界也有其受到當地文化影響之緣故,只要將其文化與佛典翻譯分離出來,就能了解其中共、不共相義,可惜許多人不了解其中要義,而總是排他說自、又或者說今為是、談古為非,這類人就是不解文化之義,學佛也要有文化底蘊,當然非說假藉文化而曲解文化本身義藴之流者,若無深刻體會者,自然而然也會排斥其他文化了。
 
以下為基師於《妙法蓮華經玄贊》引用《春秋》三處:
 
一、《妙法蓮華經玄贊》卷第一末:
十、穎衷誠之佳傳。《春秋》言:「苟有明信,𡼏、谿、沼、沚之毛,蘋、蘩、薀、藻之菜,可薦鬼神,可羞公王,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。」
 
        此中十義,初八依真,後二依俗,故經首置如是。
 
經義親從佛聞,離增減失,為令眾生起信樂心,順修學故。
 
 
二、《妙法蓮華經玄贊》卷第六本:
  十、貍,野貓也。應作貍,無狸字。
 
《說文》云:「從豸里聲。」
 
十一、鼷鼠。
 
《說文》小鼠。
 
《玉篇》有螫毒,食人及鳥獸,雖至盡,不知亦不痛。
 
《春秋》所云食郊牛角者,今謂甘口鼠。
 
此等多毒,故以喻瞋。
 
 
三、《妙法蓮華經玄贊》卷第六本:
經:「處處皆有」至「食噉人肉」。
        贊曰:下十頌明靈神異鬼,喻於五見,分五:初三頌半喻邪見;二頌半喻戒取;一頌半喻身見;半頌喻見取;兩頌喻邊見。
 
初中分二:一頌總喻邪見自體;二頌半喻差別行相。此初也。
 
魑,刃知反。魅,美祕反。
 
《說文》、《玉篇》老物精也。
 
《通俗文》:「山澤怪謂之魑魅。」
 
張平子《西京賦》云:「山神虎形名魑,澤神豬頭人形有尾名魅。」
 
魍音:文兩反。
 
魎音:良獎反。
 
《通俗文》木石變怪名魍魎。
 
《春秋》及《玉篇》云水神也。
 
添夜叉、惡鬼,總有五類,喻邪見緣撥五門,緣撥五法。
 
心、心所等有五行相,謂謗因、果、作用、實事及非四見,諸餘邪見損傷善法,毀壞良田,無所不生,名處處有,損害逾廣,如噉人肉。